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揭秘启示录 #173

173.“这些事那圣

173.“这些事那圣洁、真实的说的”表主的神性真理。很明显,这是指主;“那圣洁、真实的”之所以指主的神性真理,是因为主凭其神性真理而称为“圣”,凭其神性良善而称为“义”。因此,祂的神性发出,也就是神性真理,被称为“圣灵”,此处“那圣洁、真实的”正是指圣灵。
“神圣或圣洁”(holy)经常出现在圣言中,无论何处,都与真理有关。由于一切本为真理的真理皆来自良善,来自主,故那被称为“神圣或圣洁”的,正是真理;而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则被称为“公义”(just)。正因如此,处于智慧之真理、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可以说是“神圣或圣洁”的,教会中人也一样。也正因如此,先知和使徒被称为“神圣或圣洁”,因为“先知”和“使徒”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。由于同样的原因,圣言也被称为“神圣或圣洁”,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;会幕约柜内的律法也被称为“至圣所”和“圣所”。耶路撒冷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“神圣或圣洁”,因为“耶路撒冷”表示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。所以,祭坛、会幕、亚伦和他儿子的法衣抹油以后同样被称为“神圣或圣洁”,因为“油”表爱之良善,它使事物成圣,凡成圣之物都和真理有关。
唯独主是神圣的,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。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:
主啊,谁不荣耀你名,因为独有你是圣的。(启示录15:4)
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,祂必称为全地之神。(以赛亚书54:5)
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。(以赛亚书49:7)
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,以色列的圣者。(以赛亚书47:4)
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,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。(以赛亚书43:14)
到那日,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。(以赛亚书10:20)
此外还有其它经文(以赛亚书1:4; 5:19; 12:6; 17:7; 29:19; 30:11, 12; 41:16; 45:11, 15; 48:17; 55:5; 60:9;耶利米书50:29;但以理书4:13, 23;诗篇78:41)。由于主是神圣或圣洁本身,故天使对马利亚说:
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。(路加福音1:35)
主也论到自己说:
父啊,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。你的道就是真理;我为他们的缘故,自己分别为圣,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。(约翰福音17:17, 19)
由此明显可知,来自主的真理就是神圣本身,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。对此,主说:
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,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;因为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,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。(约翰福音16: 13-15)
保惠师,就是圣灵,祂要将一切的事,指教你们。(约翰福音14:26)
“圣灵”是指主的智慧,因而是指神性真理,这一点可见于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》(51节)一书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那圣洁、真实的”表主的神性真理。至于“圣”论及真理,“义”论及良善,这从圣言中提及这二者的经文明显可知,如以下经文:
为义的,叫他仍旧为义。圣洁的,叫他仍旧圣洁。(启示录22:11)
万圣之王啊, 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!(启示录15:3)
用圣洁公义侍奉祂。(路加福音1:75)
希律敬畏约翰,知道他是义人,是圣人。(马可福音6:20)
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公义。(启示录19:8)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7
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
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:热流入他的意愿,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;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

ISB7.众所周知,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,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。正因如此,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: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,被称为意愿;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,被称为理解力;正如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智慧,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,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。良善属于爱,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,他就会去意愿,当付诸行动时,他便称之为良善;真理属于智慧,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;事实上,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,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,它就变成良善。

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,就是意愿和理解力,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,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。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,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;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,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,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,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。这两种容器,即意愿和理解力,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;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,这热本质上是爱,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,这光本质上是智慧,如前所述。

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,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;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,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。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,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,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,就像独眼人,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,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;也像残疾人,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;又像跛脚的人,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。从这些事清楚可知,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,产生爱之良善;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产生智慧之真理。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1

ISB1.关于灵魂与
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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